安全股票配资申请_股票配资官方咨询|股指期货配资开户 > 股指期货配资开户 > > 股票在线配资申请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QDII)A,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QDII)C: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股票在线配资申请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QDII)A,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QDII)C: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08-17 21:40 181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3 日
基金名称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QDII)
基金主代码 0215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7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中证港股
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
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 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
数发起(QDII)A 数发起(QDII)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583 02158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目前仅上线人民币份额,未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上线美元或其
他币种份额,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本公告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类别均
指人民币份额。
根据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7 月 4 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人民币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 1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 元人民币;本公司直销中
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0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
额为 10,000 元人民币,不设级差限制。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
购金额的限制。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等数量限制。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对
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本基金人民币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人民币 C 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人民币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
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单位:人民币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0.12%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人民币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单位:人民币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1.2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
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人民币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若某笔份额减少
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时,登记机构有
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
减少类业务指赎回、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人民币 A 类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 N≥30 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人民币 C 类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 N≥7 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无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
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
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
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
申购同样适用。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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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A类份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
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
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
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C类份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
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
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
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信息内容截止2024年7月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
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
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无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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